12 月 21 日,《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YPLH-YD2022-2)正式发布,本次带量采购由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 16 省(自治区、兵团)组成省际联盟,代表上述地区医药机构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三、五批协议期满品种开展接续集中带量采购。

12 月 21 日,《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YPLH-YD2022-2)正式发布,本次带量采购由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 16 省(自治区、兵团)组成省际联盟,代表上述地区医药机构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三、五批协议期满品种开展接续集中带量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