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2022年第110号)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申报资料。

12月2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2022年第110号)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申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