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内蒙古、湖北、四川、云南、西藏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等6省地发布《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宣布将对这两批采购名单内协议期满月药品进行续约。本次续约的产品总共有47个,六省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对涉及品种实施联盟带量采购,鼓励其他医药机构积极参与;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必要时延长一年。

近日,重庆、内蒙古、湖北、四川、云南、西藏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等6省地发布《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宣布将对这两批采购名单内协议期满月药品进行续约。本次续约的产品总共有47个,六省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对涉及品种实施联盟带量采购,鼓励其他医药机构积极参与;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必要时延长一年。
